什么是BT3?
- BT3将新兴技术的概念与金融结合。 处理BT3事宜需要独特的法律和监管的专业知识,和传统的TMT 业务不同。
- Web3为去中心化应用程序提供基础设施,而代币化使数字资产在网络上交易成为可能。 它们共同提供了一种更安全、透明高效的互联网价值交换方式。
我所的经验
我所的BT3部门拥有涵盖整个金融科技行业的独特而专业的法律服务经验。 我所就金融科技领域的公司成立、牌照申请、监管、产品开发、代币发行、诉讼和破产提供咨询。
我所的提供服务包括
- 实体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代币化
- 浩宸律师事务所就香港首个数字所有权代币标准证券代币发行提供法律意见
- 区块链游戏平台提供的奖励点数
- 实体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细分化
-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s)的牌照申请和监管
- 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
- 首次代币发行(ICOs)、首次交易所发行(IEOs)和稳定币发行的监管
- 起草招股文件,包括审查白皮书
- 为ICOs和其他加密货币发行出具法律意见
- 加密货币投资基金、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s)的设立
- 加密货币大宗交易和托管
- 加密货币欺诈和追索的事宜
- 就加密货币市场的各个方面提供监管建议
- 放债人、货币服务营办商、支付服务营办商及储值工具的发牌申请
- 金融科技领域的诉讼,通常涉及复杂而新颖的法律和技术问题
- 金融科技领域的破产案件
选择我所的原因
- 我所站在法律创新的最前沿,为客户提供全面和专业的服务,引领金融科技、区块链、代币化和新兴技术的全球动态格局。 我所拥有享誉全球的跨国执业律师团队,将金融科技领域的全球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与对当地法规的深刻理解相结合,确保客户获得符合其需求的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
- 我所填补了BT3领域全面咨询的市场空白,致力于为BT3事务提供专业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专门满足这个快速发展行业的客户需求。 我所了解到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正在改变商业格局,并创造新的增长机会,我所致力于帮助我所的客户应对随之而来的复杂的法律和监管挑战。
- 我所在投资基金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我所带来钱伯斯全球、亚太法律500强、IFLR 1000等机构的认可。 客户慕名而来。
- 我所在金融服务领域拥有香港监管和申请牌照的经验。 我所的律师团队拥有跨国(包括离岸)的执业资格 — 拥有在中国内地、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士、新西兰、英属维尔京群岛、马绍尔群岛、新南威尔士、加利福尼亚、纽约和新泽西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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